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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金凤菊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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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1 13:58:25   

听众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节目中为您请到的是北京市高级法院民二庭的金凤菊法官。
[金凤菊]:您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
  
[李雷]:您是走进我们“十佳法官”特别节目的第十位法官,也是最后一位,同时也是北京市级别最高的法院—北京市高级法院的法官。您觉得您作为高级法院的法官在案件的审理上和基层法院有什么不同呢?
  
[金凤菊]:无论是高级法院还是基层法院的法官他的工作性质都是一样的,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不同的是从审理程序上看,基层法院有独任审判简易程序,高级法院审理案件必须组成三人以上,五人或者七人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从审理的案件看,高级法院的案件具有标的大、影响大、案情复杂等特点;既有一审案件,也有二审案件。同时,高级法院还承担着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与业务指导职能,包括人员的培训、课题研究等等。
  
 [李雷]:什么样的案子才能到高级法院进行一审?
[金凤菊]: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高级法院审理。商事审判的级别管辖标的是一个亿以上归高级法院审理。一般来说是影响大、标的大。
  
 [李雷]:案情复杂、标的比较大,影响比较大,这么大的金额一旦作出判决对企业会有很大影响。影响越大是不是责任也就越大?
[金凤菊]:经济案件审理的都是法人之间的纠纷,案件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与职工利益和社会稳定紧密相连,如果说责任大一点儿都不过,确实高级法院的案件都比较棘手。我在法院工作的时间也比较长,最早时全庭的案件也就十来件,现在每个法官基本上结案能够达到五六十件。
  
[李雷]:好多基层法院的法官都要审5、600件案子。
[金凤菊]:对,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更多。
  
 [李雷]:案件的难易程度是不是都不一样?
[金凤菊]:案件的标的大不一定复杂,案件的数额可能不大,但有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多。我审理的主要是涉外商事审判,有些涉外案件标的不一定很高,也有一些小标的的案件。比如我曾经审理的徐悲鸿案件。
  
 [李雷]:您是1979年到法院工作的,应该说您是工作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据我所知您本身的专业不是学法律的。
[金凤菊]:我是学法文的,后来调到法院工作。
  
 [李雷]:您学的法语的,与法律丝毫不沾边?
[金凤菊]:是的。我始终在一线工作,不敢有半点儿懈怠,始终在读书,我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第一届的法律硕士。涉外审判代表首都形象,所以需要不断的“充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办案时不仅考虑法律效果,还要注重社会效果,让当事人最大限度的,尽可能的胜负皆明。  
  
[李雷]:您是法语专业的,是不是看法国民法典没有问题?
[金凤菊]:这些还不行。
  
 [李雷]:日常对话是不是没问题?
[金凤菊]:应该差不多。
[李雷]:那您能不能给我们说一两句法文,比如说“您好”怎么说?
[金凤菊]:您好(法语)。
  
[李雷]:您学的法语专业,对您的审判工作有没有什么帮助?
[金凤菊]:有一些帮助。因为我们审理的都是涉外案件,进行调解时如果和当事人讲法文,当事人会觉得很亲切。
  
[李雷]:我听说您是一位调解能手,经您亲自调解结案的国内和涉外案件近60件,总标的近8亿元人民币。应该说这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您在最初是怎么考虑的?为什么非要调解呢?
  
[金凤菊]:我认为,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不光是讨个说法,更重要的是将彼此的争议彻底解决。就象医生给人看病,不能只告诉病人得了什么病,还要给病人看病、治病,努力治好病。诉讼调解可以使当事人彼此不伤和气,有利于诉讼成本的节省,有的案件通过协商,自己把握命脉,便于执行,诉讼经济,对构建和谐社会是有好处的。所以,最高法院的肖扬院长也强调,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主要是从效果上看,调解是有好处的。
  
[李雷]:我认识好多法官,大部分调解的法官都是基层法院的法官,您刚才也提到高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标的金额都在1亿元,对企业来说标的额都不会小,而且双方的对立情绪和矛盾可能也比较激化,这样的案件调解起来是不是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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