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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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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6 14:04:06   

 

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门头沟人,出自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九五年大学毕业的时候义无反顾地选择了门头沟法院,当时的我是一个充满稚气、不经世事、甚至还有些胆怯的学生,经过组织的培养和实践的磨练,现在成长为一个有思想、有主见、能够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官,并且更重要的是我对法律的精神、法官的角色有了清晰和深刻的认识。下面,我就结合自己的经历谈谈对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理解.

首先,我想谈谈关于信仰的问题。我经常在思索判断一个法官优秀与否的标准是什么?以前我的答案一直聪慧、渊博、有阅历、有修养。应当说这些都是一名优秀法官所应具有的必不可少的素质,但最近以来我越发地认为最基础、重关键的还是在于看他是否具有坚定的崇尚法律的信仰。因为,法官职业是一个相当辛苦的职业,没有信仰就会在复杂的难题前感到心力交瘁,就会在繁重的任务前丧失激情,而拥有信仰就会不断地激励自己闯过一道道难关。

2004年3月,刚刚31岁的我开始担任民二庭庭长职务。而此前,我只有一年多的办案经验,担任庭长后,不仅要面对收案大幅度递增、复杂疑难案件不断涌现的压力,而且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经常会有人说“法官,这个案件解决不好,我就到法院来跳楼”、“法官,现在两会还没开完,不行我们就去天安门”。每天甚至每一个小时,我都生活在矛盾和冲突之中,和全庭同志们协商案件的处理方案,劝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查找相关的法学论文和案例,不敢有片刻的放松和闲暇,甚至吃饭、走路也没有停止思索,特别是年底前的两个月,晚上八点之前几乎没有到过家。为此,我的父母和儿子分别送我两个绰号“愣鸟”和“白吃”,即经常冥思苦想谁也不搭理,并且白吃白喝从不干家务活。也曾感到过疲惫、松懈,也曾有过这样的感慨:“除了工作,我还有自己的生活吗?”每当这时,我会强迫在心里默诵一段关于法官的名言,“你以为我在授予你权利吗,它是我正在强加给你的奴役,但这是一种特殊的苦役,其目的是为了自由、尊严和正义。”之后,我会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虽然法官职业是一个辛苦的职业,但是它能够捍卫人间正道,能够留住世间温情,这一价值是其他任何职业所无法比拟的,同时它也能够让我体会到快乐和满足,当事人发自肺腑的一些谢谢会使我觉得拥有得很多。

我曾经审理一起企业承包案件,发包方将拖欠承包费为由将承包人杨某赶出企业。当我第一次见到杨某的时候,他的脸上写满了焦急、无助、委屈与愤恨。因发包方解除合同的行为不符合约定和法定条件,被判处赔偿杨某经济损失19万元。再一次见到杨某,他的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法官,我的问题全都解决了,感谢人民法院替我做主”。他的笑容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之中,许久之后,还会不由自主地回忆起这一幕。对于法官来说,19万只不过是一个数字,但对当事人来说,却关系到他们的喜怒哀乐、前途和命运,同时也连着他们的寄托、希望和信心。为了当事人那发自内心的笑容,即使再苦再累,法官都应勇敢地承担起自己的使命。

接下来,我想谈一下关于公平的话题。每一个走进法院的人都希望得到公平的判决和公平的对待,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每一个走进法院的人都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胜诉的一方肯定体会到了法律的公正,而败诉的一方呢?他们会带着一肚子的不满离开法院甚至会到处抱怨司法不公。在审判任务非常繁重的情况下,法官是否有义务消除当事人的不满呢?我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是这其中的辛苦是没有审判经历的人所难以体会到的。在这一点上,我觉得自己和全庭作得还算合格,几年来,民二庭从未出现过上访事件,包括院长接待日,从来没有当事人对民二庭的工作表示不满。

首先,我要求审判人员通过公开裁判思路的方式来说服当事人,不管他们提出多少理由,都要详细表述采纳与否的理由,决不给当事人一份含含糊糊、不明不白的判决。去年,我审理了一起经销合同纠纷案,原告的证据达100多份,而被告对每份证据均提出异议,抗辩意见足足打印了十多页。这份判决,我写了2万字,用了两个多星期的时间,连双休日也搭进去进行校对。长达近一个小时的宣判后,我询问当事人的意见,被告给出了诚恳的、真实的也算是完美的意见:“尽管我败诉了,但是我对您没有意见,因为您是一个认真负责的法官”。

面对败诉的一方,我往往会给与更多的关注,留意他们的反应和情绪,以自己的真诚来来打消他们对司法公正的疑虑。如果他们想不通,我会说:“判决前我们查阅了相似的案例,这是实务界通行的观点”,如果他们怀疑有人情的因素,我会说:“办案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违背过自己的良心”,如果他们在订立、履行合同中有失误之处,我会说:“再订立合同一定要审查对方有无代理权限”。

如果当事人还有不满,我会以自己的耐心来倾听他们的诉说甚至是毫无原由的指责。有一点我一直引以为荣,办案以来,我从来没有跟当事人发过脾气,有的时候,委屈的泪水就在眼眶里打转,也只能悄悄地把眼泪擦干。我曾审理过一起确认转让资产行为无效案,七个被告中六个都不到法院来领起诉书。我就带着法官助理从海淀到西城再到昌平挨家挨户去送。一位离休老干部非常不客气,在我多次解释后,仍然坚持:“你们法院凭什么给他立案,我要到全国政协去反应你们”。而另一位被告更是一脸怒色:“你们来的怎么这么不是时候,我的父亲有心脏病,你们打扰老人午休了。”其实,按照法律程序我完全可以把起诉书放下转身就走,但是为了能让当事人和平解决纠纷,我还是耐心的对立案条件进行了解释,对打扰老人休息表示了歉意。最终,这起涉及七方当事人的案件在法院多次调解下得以顺利解决。后来,这位老干部专门打来电话:“姑娘,我发脾气不是冲你,有空来做客呀。”

下面,我再谈一下对司法为民的理解。有许多法官认为司法为民与树立法律权威存在冲突之处,对待善良、正直的当事人,每一个法官都能做到态度和蔼,但是对待刁钻的、不诚信的当事人,只能上他们看到法院和法官的威严。我认为亲和与威严并不矛盾,一个优秀的法官应当是刚柔并济的,但刚性特征应当体现在法官内心的坚定,是依靠充分的说理、准确的判断显示出法律的威严,而不是靠疾声厉色和冷冰冰的外表,不是对当事人矛盾的麻木和漠然。曾经有当事人说,我不象个法官,因为我不够严厉。在许多人看来法官就应该是严肃、不苟言笑、远离民众的,而在我的理解中,司法具有除了具有惩治的功能,它还有关怀人性、教育感化的功能。我看到张卫平教授所写的一篇文章,法律不是高高在上地控制、约束和限制,而是对人的命运自主的关怀和保障,是对善良正直公民的道德感和责任感的尊重。因此,我尊重、理解、关心我的每一位当事人,我可以为他们多次修改开庭计划,我惦记他们的行程是否安全,我留意他们听到判决后的反应,我希望他们离开法庭的时候迈着轻松而不是沉重的步伐。

我曾经审理一起中院指定管辖的标的3000万元的证券回购纠纷,因为被告银行账户被冻结对法院表示了强烈的抗议,表示“如果不立刻解封,证券市场就会出现混乱的局面,一旦出现这样的后果,你们门头沟法院能承担吗?”当请求被驳回后,被告接下来又提出管辖异议和请求中止对案件的审理。我在给代理人寄送开庭传票的同时还送送了法院的详细地址,包括分别介绍乘坐地铁和打车的路线以及离门头沟法院最近的宾馆。后来被告方最终败诉,出乎我意外的是被告的代理人在收到败诉判决后给我寄来一张贺卡,这张小小的贺卡也让我非常感动。

最后,我想谈的是关于责任的问题。我经常浏览中国民商法律网,主页上有一句话:民乃邦本,法乃公器。每当看到这句话,我就想,我们手中的利刃是用来维护法的,千万不要让无辜的人受到伤害呀。这样想着,我心中时刻提醒自己牢记责任二字,千万避免出现失误。以撰写庭审提纲为例,我认为法官需要在庭前制定出详尽的庭审提纲,这有助于对案情作出精到的判断。因为,我们日常接触的当事人中不乏社会各界精英,虽然庭审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较量,但我认为,法官与当事人之间也会产生智慧上的交锋,想让他们从心底里接受你,信赖你,就必须表现出法官的洞察力及其对案件的良好把握。因此,在每次开庭之前,我对都会琢磨原被告有可能在哪些方面产生争议,会采取什么样的攻击和防御方法,在认真思索之后制定详尽的庭审提纲,对如何询问证人、如何在调解过程中对当事人晓以厉害等问题进行设计。这一习惯,我一直非常自觉地遵守。

记得2001年12月,正是结案的紧要关头,不满一岁的儿子突然咳嗽、发烧,我让妈妈带孩子上区医院输液,自己坚持上班开庭。说心里话,当我每天离开家门的一刻,都感到心情无比的沉重,可是当我端坐在法庭之上,当事人看到的依然是一个有条理、有耐心的法官。19日凌晨一点,儿子的喘息突然加重,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妈妈果断地决定不能再耽误下去,立即去儿童医院。急诊科的大夫只看了孩子一眼就说:“嘴周围已经发青,马上吸氧,住院治疗”。办理完住院手续的时候已近五点,我看了一眼忙碌的妈妈,为难地说::“妈,我先回去了,今天还要开庭,我得提前做好准备”。我知道不应该在孩子病情还没有稳定的时候离去,但我更知道不管出现什么情况,法官都不能丢弃她所负有的那份责任。

作为一名法官,我深感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但作为一个年轻人,为了我深爱的事业、为了我所崇尚的法律信仰、为了社会的和谐、经济的发展,我想,我会无怨无悔的努力付出,朝着最初的目标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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