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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玲:敢于突破勇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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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6 15:01:41   

  

    姜春玲,女,1969年12月出生,汉族,法学学士,中共党员, 1993年来朝阳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法庭庭长。
    姜春玲同志从事审判工作13年来,一直奋战在朝阳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第一线,审理了一批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撰写了大量的有较高价值的理论调研文章,首创“特邀调解员”制度,为朝阳法院推出的庭外和解三项制度做出了重要贡献,带领双桥法庭先后获得了“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等一系列荣誉。因工作成绩突出,姜春玲同志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两次被评为朝阳区“青年岗位能手”、2005年在朝阳区第三届十佳百星评比中,被朝阳区委区政府授予朝阳区“十佳青年岗位标兵”称号,2006年被评为朝阳区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公正司法,争创一流,恪守人民法官职责


    作为一名党员,在双桥法庭六年的工作历程中,无论是作为普通干部还是作为领导,她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任庭领导以后,她身先士卒,带领双桥法庭全体干警不断拼搏,勇于争先,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庭长不仅是领导,更是带领大家共同干活的人”,是姜春玲一直躬身实践的理念。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先后审理了崔永元肖像权案、臧天朔人格权案、高晓松名誉权案、京通快速路交通噪声污染案等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新类型、重大疑难案件,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媒体的关注,出色地完成了审判任务。近三年来,她共计结案1000余件,其中2003年结案242件,2004年结案472件,2005年结案517件,在朝阳法院中层领导干部和审判长中结案数名列前茅,且无一错案。
    双桥法庭地处城乡结合地区,辖区面积大,人口多,发展快,案件数量迅猛增长。干一流的业绩需要建一流的队伍,面对严峻的工作形势,她带领全庭同志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带队建,提出了“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奋斗目标。为此,她对包括自己在内的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在工作中应坚持“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的原则;对其他党员提出了“想在前,学在前,做在前”的要求,使每名党员法官有了沉甸甸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促使其在审判工作中奋勇争先。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她和党支部一班人,针对法庭高学历人员多、队伍年轻的实际情况,推出了“临时负责”制度,由党支部指定本庭具有审判职称、有责任心的年轻法官,协助庭领导处理法庭特定的审判和行政管理等事务。通过“临时负责”制度,青年法官的主人翁意识明显增强,凝聚了正气,鼓舞了士气,为年轻法官成长搭建了良好的平台。2006年7月,“临时负责”制度被朝阳区委评为“朝阳区党建创新奖”。在共产党员的带动下,双桥法庭整体工作得到了明显的提升,法庭在2005年获得“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和“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称号后,2006年被评为“朝阳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北京市法院先进集体”。


二、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全力维护社会和谐


姜春玲勤于思考,不断总结经验,根据辖区人民群众的需求和社会治安舆情,勇于创新,构建平复矛盾、化解纠纷的新机制,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2005年4月,姜春玲在审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中,发现当事人对抗情绪大,为了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彻底化解纠纷,节省审判资源,提高调解成功率,尝试邀请当地了解情况并有一定威信的人员参与调解,结果双方当事人在庭前即达成调解协议,使一场持续了半年之久的邻里纠纷在半个小时内即调解解决了。姜春玲在此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案件调解规律,结合法律的有关规定,率先在双桥法庭推出并试行“特邀调解员”调解制度,取得良好成效,因“特邀调解员”协助调解民事纠纷的举措在北京市法院系统属于首例,受到了中央电视台等十余家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后来,此项制度与法官助理庭前调解制度、律师主持和解制度一起构成朝阳区法院构建多元化解决纠纷的庭外和解三项制度,受到中央和市委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北京市高院的高度重视,被逐步在全市和全国推广,庭外和解三项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为深化基层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法院应有的贡献。
双桥法庭地处城乡结合地区,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是很强,法律知识相对欠缺,针对此特点,姜春玲立足审判,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她根据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起草并推出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十项措施,将民调工作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为了提高辖区人民调解员调处纠纷的能力,她积极创新指导民调途径,开展了“法庭变课堂”系列讲座活动,并多次亲自当教员,选取法庭和人民调解组织共同遇到的案件类型,在开庭时请人民调解员到法庭旁听案件审理,庭审结束后由法官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讲解,并解答人民调解员的疑问。由于针对性强,实效性强,这个活动受到了热烈的欢迎。从2002年到2005年,有近4000人次的人民调解员和村民代表接受了培训。一支土生土长的调解员队伍正逐步形成。通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双桥法庭辖区降低了纠纷成诉率,促进了辖区的稳定和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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